2019年10月25日,首届共创长三角城市群绿色发展论坛在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召开,论坛发布了《长三角绿色发展共识》。
据悉,此次论坛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主办,绍兴市越城区政府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源头爱好者环境研究所、北京草原之盟环境保护促进中心、广州摆脱塑缚环保咨询有限公司、湖北环源律师事务所、零废弃村落、上海仁渡海洋公益发展中心、绍兴市环保志愿者协会、绍兴市朝露环保公益服务中心、深圳零废弃环保公益事业发展中心等多家组织协办。
过去5年是中国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为迅速的5年,无论是国家环保政策的顶层设计,还是各领域的环保法规落实及公众参与,都发生了实际而深刻的变化。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已上升为国家查略,作为改革创新和经济发展的区域中心,长三角城市群在生态环境保护和法律发展中,面临重大机遇和挑战。
据绍兴文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院长、绍兴市环保志愿者协会会长胡保卫介绍,绍兴市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行业污染防治不断深化,污染减排持续推进;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建设,加强生态环境防治能力;有序推进制度改革,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开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进排污许可证“一证式”改革,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开展生态补偿机制改革。
“从打造最严环境执法地市目标的提出到大量环保制度全国试点落户绍兴,绍兴在全国形成了众多的‘绍兴样本’。”他表示,绍兴正在努力建成“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江南水乡典范和“水清岸绿、天蓝气净、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现代水城典范。
“生态环境问题已成为当下制约长三角地区发展的重要因素,主要表现在各地城市存在着废弃物处置压力大和区域间协同性不够等方面。”联合国环境署—同济大学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学院责任教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杜欢政在论坛上表示。
他建议,长三角城市群通过多主体参与、利益协调、协作共商、发展循环经济的方式,采取“共商、共享、共治”,紧紧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两个主题,共同构建区域环境保护体系、制定区域环境保护防范体系标准、城市固体废弃物一体化协同处置,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建设。
横断山研究会会长兼首席科学家杨勇指出,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基本理念是绿色低碳发展观,长江大保护需要上中下游树立全局意识,认清要害,协调共治。“长三角是长江经济带的引领地区,在长江大保护中也应该发挥引领作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巩固指出,生态文明建设理念先进、事务复杂、主体众多,涉及诸多观念碰撞、不同利益平衡、各种风险选择,必须具备环境法治的支撑和保障。长三角地区作为经济发达、法治完善、生态良好的领先地区,在提升环境法治方面大有可为,应科学规划,协同推进,作出表率。
他认为,从法治角度,长三角三省一市可以考虑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是协同推进法治提升,在环境立法、执法、司法方面充分交流、互相借鉴、共同推进、同步提升,实现环境法治“一体化”。
二是确立长三角大生态圈意识,从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整体角度考虑问题、设计制度、运行机制,实现环境法治“生态化”。
三是以普遍、典型、有共性、与经济生活关系紧密的具体问题(如垃圾分类、毒地治理、雾霾防控)为突破口,严密制度、严格实施、力求实效,实现环境法治“实践化”。
四是强调公众力量的发挥,加强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第三方治理、绿色社区建设等方面的法治建设,既切实保护环境,又启发和培育公众的环境意识、公民意识、责任意识和参与精神,为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合格的“生态公民“。
浙江省环保联合会常务副秘书长、高级工程师虞伟指出,政府、公众、企业是环境保护的三大责任主体,其中公众是环境保护的监督主体,环境保护只有考虑公众利益才是合理和科学的。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着公众践行度、社会组织发展、政府应对以及制度保障等方面不足的问题,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关键,在于强化和提升社会参与主体的参与意愿和能力。
对此,他建议将加强环保社会组织作为切入点,来引导、激发公众参与环保,要大力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既要在硬件和技术层面推进绿色技术创新以及成果转化,又要在软件和社会层面提升环境公共治理水平,加强环境传播和教育提升公众的生态文明素养,构建好共建共享的生态文明社会行动体系,实现硬件与软件的协同发展,为城市绿色发展提供强劲的动力。
“长三角生态一体化进程加快,政府部门已经行动起来,民间环保组织也希望积极参与环境治理。”中国绿发会秘书长特别代表杨晓红表示,此次论坛旨在探索创新社会组织与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等的协同行动。
中国绿发会建议,在新一轮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坚持生态优先、环境优先,充分重视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更大广度和深度地开放生态与环境方面的公共信息,增加透明度,与社会组织、普通民众、企业一起,共商共治,协力保护好、建设好身边的生态环境。
首届共创长三角城市群绿色发展论坛分布了《长三角绿色发展共识》。《长三角绿色发展共识》倡议,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过程中,联合民间环保力量,共同推动大气、水、土壤、垃圾分类、有害化学品管理等环保议题的践行与落实,积极分享经验,并努力探索与当地政府职能部门、企业、社会公众等在环境治理领域更加灵活有效的协同机制,完善环境法治,培育和提升公众环境意识,跨领域开展更广泛更深入地社会协作,全力促进长三角闯出一条绿色生态的高质量和谐发展之路。